2020年10月26日,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資中中豪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破產重整申請,并于10月30日裁定該案交由四川省資中縣人民法院審理。
11月13日,資中縣人民法院以競爭方式指定我公司擔任資中中豪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管理人。
「受理破產重整申請裁定」
「指定管轄裁定」
「指定管理人裁定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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